1、招标条件
我公司承建的山东高速潍坊港综合客运枢纽及办公生活配套项目一期单体建筑工程的装饰工程项目已经具备开工条件,本着“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的宗旨,为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本合同的施工任务,现对本合同的4#职工餐厅1-3层、5#办公式公寓、6#办公式公寓部分装饰分项工程进行招标。
2、项目部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山东高速潍坊港综合客运枢纽及办公生活配套项目一期单体建筑工程位于沿海防护堤以南、新弥河坝以东。本次拟对其中的4#职工餐厅1-3层、5#办公式公寓、6#办公式公寓部分装饰分项工程进行劳务分包招标。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山东高速潍坊港综合客运枢纽及办公生活配套项目一期单体建筑工程4#职工餐厅1-3层、5#办公式公寓、6#办公式公寓部分装饰分项工程的施工,具体装饰分项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后附)。
2.2招标范围
详见第4章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官方网站能查询到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不接受非“三证合一”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3.2施工资质要求:山东高速潍坊港综合客运枢纽及办公生活配套项目一期单体建筑工程4#职工餐厅1-3层、5#办公式公寓、6#办公式公寓部分装饰分项工程应满足装饰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4 投标人在近四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诉讼,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投标人须具有垫资能力应不少于以下金额:0万元。
3.6投标人需有良好的安全意识,提供满足本合同要求的作业人员,并承担全部作业人员的社保、劳保、工伤保险(不少于7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法定税金和进出场费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5日上午8时至下午 18 时到 潍坊市滨海开发区潍坊市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工程部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查询的网上截图、业绩证明、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公证书在中标后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前提交)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需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备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8年 9月 26 日 17 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的汇款或现金。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注明:山东高速潍坊港综合客运枢纽及办公生活配套项目4#职工餐厅1-3层、5#办公式公寓、6#办公式公寓部分装饰分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名称: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账号:1515710104001272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银河支行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公示投标结果后14天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签订合同金额的5%缴纳,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补全,超缴部分在合同签订前无息返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7日 8 时 00 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7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潍坊港项目经理部 ,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三家时,重新招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潍坊港项目经理部
地 址:潍坊市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指挥部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689198779
电子邮箱:wfgxm2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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