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涉路工程技术评价选拔公告

发包人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现对“涉路工程技术评价”进行公开选拔,欢迎符合条件的竞选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涉路工程技术评价

2、工程地点:青岛胶州市

3、建设单位:山东高速济青中线公路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起于胶州市胶西街道小刘家疃村西侧与高密市界,起点桩号K60+200,路线向东南依次上沂胶路、墨水河、胶新铁路、S102、S217,于东王屯村附近与G15沈海高速交叉,再向东经车家河村北,于西匡村西侧上跨G204,最后止于青兰高速,与之形成T形交叉。终点桩号K83+124.796,路线里程22.925km。

涉路工程技术评价的等级公路有省道102、沈海高速、省道S217、国道G204,九城路,青兰高速。具体如下:


包件里程桩号桥梁(管道)涉路等级涉路名称
包件一K65+421胶州西特大桥左右幅第46孔省道S102
K70+760胶州南特大桥左幅第37、38孔,右幅第38、39孔高速沈海高速
K73+093胶州南特大桥左右幅第2孔省道S217
K77+525九龙西大桥左右幅第3孔县道九城路
K79+692.288九龙西互通A匝道桥2号桥,G204分离式立交左右幅第3、4孔国道G204
K83+124.796九龙东枢纽A匝道桥第6孔、B匝道桥第13孔、GL2K0+106.266 天桥、GL5K0+105.665 天桥、GL6K0+136.180 天桥、 九龙东枢纽1号、2号、5号小桥高速青兰高速

5、项目概算:包件一最高限价人民币人民币35万元。

6、选拔类别:服务类

7、选拔内容:共分1个包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涉路工程建设技术评价办法》(鲁交公【2017】6号)和《山东省重大涉路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鲁交公【2015】2号)等有关要求为本项目承担项目涉路工程技术评价工作,并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最终报告。

评价机构工作内容包括核实潍青高速第六合同段所涉及的省道102、沈海高速、省道S217、国道G204,九城路,青兰高速。设计方案与公路权属部门确认方案的一致性,根据有关规范评价跨越位置、角度、净空等设计的符合性,及对公路、铁路及其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影响进行技术评价,编写涉路技术评价报告,共7处交叉,位于青岛市胶州市内。

省道102、沈海高速、省道S217、国道G204,九城路,青兰高速涉路技术评价为第一包件。

8、计划服务期: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


二、竞选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山东省涉路工程建设技术评价单位名录中;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注册,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选拔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竞选。

4、每家单位仅允许中选一个包件。

5、中选评价机构应独立编制涉路技术评价报告,并负责协调该涉路工程评审会会前,会中及会后相关工作并协助采购人直至取得国省道涉路许可为止,(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如有异议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中介机构)。


三、选拔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工程竞选者,请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3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到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海尔大道211号青岛金印来印刷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一楼购买选拔文件。购买选拔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并逐页加盖竞选人单位章)购买选拔文件。

2、选拔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且不提供发票。


四、竞选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送交竞选文件的开始时间为: 2020年 10 月 5 日 8 时 30 分

送交竞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 10 月 5 日 9 时 00 分

竞选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海尔大道211号青岛金印来印刷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选拔时间


采购人定于送交竞选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选拔,请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选拔会的竞选人,视为默认选拔结果。至竞选截止时间,递交竞选文件的单位不足三家时,重新选拔。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联系人:王庆     丛磊    

电  话:18638837180   18561271147


更新时间:2020-09-30
所属分类: 信息公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