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已中标京雄高速河北段主体工程SG4标项目,项目部驻地建设已经完成,项目部管理机构已成立,图纸已到位,已具备了开工条件。为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本合同段的施工任务,现对桩基钢筋加工及安装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京雄高速四标段位于高碑店市境内起自桩号K57+240处,终点位于桩号K65+159.641处,路线全长7.920Km。该项目桥梁段占比大,主要包括特大桥2座,长3776.5m;大桥2座,长552m。
2、招标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山东省路桥集团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2、施工资质要求:
钢筋加工及安装工程具备:钢筋作业劳务分包资质,施工劳务分包资质等包含钢筋作业的相关劳务资质。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4、投标人在近四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诉讼,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垫资能力应不少于以下金额:钢筋加工工程50万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同单位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管理关系的申请人,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类别的工程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5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到京雄高速SG4合同项目经理部(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白沟镇高桥村保定新高食品有限公司西500米院内)持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印章)、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且不提供发票。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钢筋加工及安装工程5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16: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的汇款或现金。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注明:京雄高速SG4标段桩基钢筋加工及安装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名称: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 1602 0236 1920 0274 167
开户行:工商银行济南高新支行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公示投标结果后14天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签订合同金额的5%缴纳,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补全,超缴部分在合同签订前无息返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9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京雄高速SG4合同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对于单个招标项目超过1000万的投标人要求劳务单位法人代表必须出席招标会。
4、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所需单位数加二时,重新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京雄高速SG4合同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白沟镇高桥村保定新高食品有限公司西500米院内
邮政编码:074004
联 系 人:吕文龙 电话:15905452191
电子邮箱: jxgssg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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