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已中标红河综合交通枢纽PPP项目,项目部管理机构已成立,图纸已到位,已具备了开工条件。为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本合同段的施工任务,现对临建工程、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红河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项目施工范围包括挖方87万立方米,填方35.4万立方米(包含借方10.6万立方米),弃方75.2万立方米,边坡防护约2.78万平方米,地面道路6.55万平方米,高架桥1.45万平方米,绿化面积2.6万平方米,广场面积0.94万平方米。
场地内防护形式主要包括:加筋土护坡、植草护坡、截水骨架护坡、锚拉式桩板挡墙、重力式挡土墙、扶壁式挡土墙、锚杆框架梁,高架桥基础为桩基础,下部结构为圆柱墩,上部结构为框架梁结构。项目合同价约3亿元,建设工期3年,运营期20年。
招标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2、施工资质要求
(1)临建工程:具有施工劳务分包及以上资质;
(2)土石方工程:具有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工程建造合同中出现重大违约或诉讼,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垫资能力应不少于以下金额:临建工程20万元、土石方工程300万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同单位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管理关系的申请人,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类别的工程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 2月25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将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资料、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标书款回执证明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人审核合格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费用打入指定账户后不退且不提供发票。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临建工程1万元、土石方工程30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17: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的汇款或现金。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注明:红河综合交通枢纽+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2208 3407 2979
开户行: 中国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公示投标结果后14天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签订合同金额的5%缴纳,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补全,超缴部分在合同签订前无息返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将统一在投标会上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内。
发送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9时30分
发送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10时00分
装订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须在上述时间段前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三纬九山东路桥集团319室张慧丽收。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2、逾期送达(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因当前全国处于疫情特殊情况,不邀请投标人前来参会,由招标人将公开开标会议视频录像发放至投标人处或投标人视频参会。
4、至投标截止时间,每个包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3家时,重新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红河综合交通枢纽PPP项目经理部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
邮政编码:661100
联 系 人:周长新 王欢 电话:18764011375、15750088224
电子邮箱:4148182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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